一、适用范围
(一)北海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工商注册地在海城区行政区域内(不含涠洲岛)取得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个体户的拟投入运输的货车配发《道路运输证》。(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
(二)合浦县、铁山港区、银海区、涠州岛管委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工商注册地在各自行政区域内取得从事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个体户的拟投入运输的货车配发《道路运输证》。(使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申请)
二、设定依据
(一)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一条规定,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十三条规定,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三)规范性文件:《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2014年9月18日交运便字〔2014〕181号修订)第十四章第三节规定。
三、申请条件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规定。
(二)车辆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四、申请材料目录
(一)《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申请表》(委托办理的附授权委托书)。
(二)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
(三)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挂车无需提供)。
(四)安装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平台上查询到车辆基本信息和实时卫星定位信息的材料。(仅重型货车即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车辆、牵引车需提供)
(五)聘用驾驶人员驾驶证(挂车无需提供)。
(六)9cm×6.2cm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2张。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申请人无需提供,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聘用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申请人无需提供,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申请人无需提供,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核实)。
*经办人身份证(基本证照凭证核验)。
注:申请水产品运输车辆还需提交北海市水产品运输车辆安装防滴漏装置确认单、防洒漏装置检验合格证。
五、办理基本流程
提交材料—受理—审批—制作发放证件
六、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即时
注:以上时限不包括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所需时间。
七、物流快递
(一)自行领取
(二)免费邮寄
八、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与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3960658、0779-3213176
投诉电话:0779-3960603
十一、办理地址和办公时间
办理地点: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行政审批局34号、35号交通水利城管咨询窗口。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配发)办理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即时)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配发)申请书示范文本
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申请表
二○XX年XX月XX日
单位(个人)名称 | 张三 | 经济类型 | 个体 |
地 址 | 北海市海城区XX | 电话号码 | 137XXXXXXXX |
车辆类型 | 轻型厢式货车 | 额定吨(座位) | XXX吨 |
车辆结构、尺寸 | 2500×3850×2650mm | 责任险情况 | |
行驶证号码 | 桂EXXXX | 营业执照号码 | XXXXX |
经营许可证号码 | XXXXXX | 营运证号码 | |
经营范围 | 普通货运 | 购置证号码 | |
经营班线 | | 班线标志牌号码 | |
GPS安装情况 | | 行车记录仪安装情况 | |
车辆技术等级 | 壹级 | 驾驶员资格证号码 | 4505XXXXXXXXXXXX |
购车时间 | XXXX年XX月XX日 | | |
申请单位(个人) | 我声明本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我知悉如此表有故意填写的虚假信息,我取得的道路运输证将被撤销。 盖章(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
车辆照片 | (照片粘贴处) |
备 注 |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配发)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运营证(道路运输证)是否需要年审?
答:需要。
二、运营证(道路运输证)是否可以转让、出租?
答: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要求其聘用的车辆驾驶员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不得转让、出租、涂改、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