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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政府”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数发〔2025〕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畅通数据共享流通,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面推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全流程网上办”,并同步发放电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以下简称“电子使用登记证”)、电子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以下简称“电子使用标志”)。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流程无纸化网上申办
本市范围内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业务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申请人可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
“市场监管准入一体化平台”(https://zhjg.scjdglj.gxzf.gov.cn:6087/TopIP/web/web-portal.html#/index/page)提交申请(操作手册详见本通告附件),无需再到线下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电子使用登记证与电子使用标志发放
申请人获得许可后,将核发相应的电子使用登记证及电子使用标志。申请人可通过“市场监管准入一体化平台” 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使用登记证及电子使用标志。电子使用登记证与电子使用标志,分别与纸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纸质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事项
已取得电子使用登记证的申请人,可通过电子形式展示电子使用登记证,或出示电子使用登记证的打印件。电子使用标志须打印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要求,在设备显著位置进行悬挂或固定。
对于部分特殊情况或确需纸质登记证与标志的,可按原有程序予以提供,但原则上鼓励和引导使用电子版本。
如遇到系统操作、业务对接、政策解读等方面的问题,可向北海市行政审批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业务窗口咨询,咨询电话:0779-3213909。
特此通告。
附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及电子证书(标志)下载操作指南
北海市行政审批局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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