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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经公告后仍无法找到货主,作为无主处理
违法事实:2025年2月17日9时50分,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北海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联合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北海市海城区南珠大道56号纵购商城东侧第六、第七间铺面(京东快递北海高德营业部)进行检查,该营业部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2MADJTHK501(1-1),负责人:曾志威。经执法人员依法向现场负责人陈栎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现场未找到营业部负责人曾志威,经电话通知负责人曾志威到场,负责人曾志威表示身在外地无法赶到现场,委托京东快递北海高德营业部工作人员陈栎全(现场负责人)配合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在陈栎全的配合下,执法人员当场在该营业部内查出三个涉烟包裹,包裹收件人分别是:小芳(单号:JDX036675706603,收件人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道大小岭村(放中通驿站)、刘总(单号:JDX036675750855,收件人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道十七小学对面放中通驿站)、吴忠(单号:JDX036675761629,收件人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高德街道十七小学(放中通驿站),陈栎全在执法人员面前逐个打开上述三个包裹,每个包裹里分别查出卷烟40条,上述三个包裹共查出卷烟白沙(硬新精品二代)80条、玉溪(软)37条、双喜(硬经典1906)3条,共计3个卷烟品种,合计120条卷烟。在检查现场,陈栎全陈述上述三个涉烟包裹都是由北京密云区鼓楼街道新中街211号檀城东区(檀城东区甲四号楼韵达快递密云)寄出。执法人员与京东快递北海高德营业部工作人员陈栎全(现场负责人)在现场分别拨打上述三个收件人电话三次,均未有人接听。因现场无法联系收件人,且在上述包裹里未发现该批卷烟的任何合法购进手续证明及其他有效购进凭证,上述三个包裹收货人的行为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为防止现场与涉嫌违法行为相关的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向本局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我局决定对与涉嫌违法行为相关的证据(具体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北城烟存通[2025]第1-02号)先行登记保存,由我局保管。2025年2月17日10时23分,执法人员对上述证据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执法人员现场填写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北城烟存通[2025]第1-02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通知书》(北城烟存处[2025]第1-02号),并向现场负责人陈栎全宣读《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北城烟存通[2025]第1-02号)等法律文书。2025年2月17日10时25分,经与现场负责人陈栎全共同清点核实,执法人员对上述证据进行抽样取证,确认无误后封存带回我局保管。执法人员当场开具了《询问通知书》,连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北城烟存通[2025]第1-02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通知书》(北城烟存处[2025]第1-02号)、《抽样取证物品清单》等法律文书交现场负责人陈栎全确认并签收。
我局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进行了拍照取证和记录,执法勘验现场负责人陈栎全全程在场。在检查过程中没有造成当事人的任何财物损失、损坏,京东快递北海高德营业部陈栎全(现场负责人)的人身等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17日10时30分全部撤离现场。2025年2月20日,我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
2025年2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城区烟草专卖局依法为涉案卷烟出具了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2月21日,我局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对随机抽取的涉案卷烟样品进行真伪鉴别;2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针对涉案卷烟送检样品出具了鉴别检验报告。2025年2月21日10时20分,本案现场负责人陈栎全到我局接受调查询问,我局执法人员岑建华、潘能均依法对其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询问过程全程录像。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检验报告编号:JYBG-JWJ45250200864),检验结果为:“真品卷烟”。
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西全区涉案烟草制品零售价格的通知(桂烟计〔2024〕25号),计算出该案涉案金额为17020元。
2025年2月24日,我局在北海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公告栏上粘贴寻主公告(北城烟公[2025]第2号),及在广西北海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刊登了寻主公告,要求货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北海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处理。
在法定期限内仍无人认领上述卷烟,我局执法人员也无法查找到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因无法查找到该批卷烟的货主,遂视为无主处理。
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对于依法查获的烟草专卖品,自烟草专卖局采取张贴通告、发布公告等措施之日起60日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经本烟草专卖局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变卖等处理措施,变卖款上缴国库”、《国家烟草专卖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烟草物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专〔2023〕135号)第九条“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结合真伪鉴别、质量检验、询问笔录等调查取证情况,判定罚没卷烟、雪茄烟和消费类烟丝(以下称罚没烟)的产品种类和渠道来源。判定为假冒伪劣或走私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进行销毁处置。判定为真品的,除另有明确规定的,各级烟草专卖局一般应当采取变卖方式处置”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批卷烟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将涉案卷烟白沙(硬新精品二代)80条、玉溪(软)37条、双喜(硬经典1906)3条采取变卖方式的处理措施,其中白沙(硬新精品二代)0.2条、玉溪(软)0.2条、双喜(硬经典1906)0.2条,共0.6条卷烟已用于抽检,剩余119.4条卷烟待采取变卖方式的处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城区烟草专卖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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