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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2025-12-19 12:32     来源:北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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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为严厉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行为,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北海市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公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

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举报奖励标准及方法

1.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10000元奖励;构成犯罪的,给予30000元奖励。

2.举报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查证属实,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产品300箱(300箱)以上600箱以下,奖励举报人3000元;600箱(600箱)以上1000以下,奖励举报人6000元;1000箱(1000箱)以上的,奖励举报人10000元。(以上箱原包装箱计,无原包装箱的,以30千克1个标准箱)

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产品数量300箱以下的,按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举报奖励有关规定执行。

三、举报方式

1、通过“12345”和110热线平台。

2、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

3、举报电话:0779-2033505

4、举报邮箱:bhsyjglj_ybk@beihai.gov.cn

四、其他事项

1、同一违法犯罪行为被不同举报人多次举报的,主要奖励对查破案件起主要作用的人员。作用相当的,奖励第一举报人,顺序以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接到举报时间先后为准。

2、受理单位和受理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予以保密。

3、有关举报奖励事项由北海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北海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应急管理局

北海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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