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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人员:
根据《北海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北海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北医保发〔2024〕15号)、《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海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准入机制(试行)〉的通知》(北医保发〔2025〕5号)和《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新增北海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北医保中心发〔2025〕28号)文件精神,经综合评估,现确定北海颐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护理服务机构(详见附件)为北海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
特此通告。

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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