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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缓开展城乡居民长护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2025-08-27 17:00     来源: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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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北海市税务局,各县(区)医保局、涠洲岛旅游区民生保障局、市医保中心,各参保群众: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北海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北政发〔2024〕17号)精神,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征缴长护险。目前,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与集中参保缴费期暂未明确,经研究,原定于2025年9月1日开展的2026年度城乡居民长护险参保征缴工作暂缓开展。

待国家医保局、自治区医保局明确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与集中参保缴费期后,我市将同步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和长护险参保征缴工作。

    特此通知。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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