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北海市行政辖区内(含一县三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身份证;
(二)提供本人的银行I类借记卡;
(三)借款合同(同一套房首次还贷提取时提供);
(四)银行出具并加盖印章的近期三个月还款凭证原件(须与提供的借款合同号或委托还款账号相符;如有不符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相关说明);
(五)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除按照以上第1、2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六)离婚后提取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温馨提示:
①以上申请材料均为原件;
②按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清全部贷款的,应在还清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
③最高提取额度=当期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④一个家庭有多笔房贷的,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其中的一笔房贷;
⑤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
三、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注:以上时限不包括依法调查核实所需时间。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部门规章:《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
六、咨询与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3960631
投诉电话:0779-3087055
七、办理地址和办公时间
办理地址1:北海大道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7—40号窗口。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办理地址2: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大道电信大楼合浦县政务中心四楼。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办理地址3:南康镇朝阳大道172号(原南康汽车站)铁山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18号窗口。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办理地址4: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双拥路5号广西农村信用社内。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下午17:00。
八、网上申请途径
通过下述网址进入:
http://bhzfgjj.gjj.beihai.gov.cn/netface/login.do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