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北海市行政辖区内(含一县三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身份证;
(二)提供本人的银行I类借记卡;
(三)购房发票;
(四)购房合同;
(五)不动产权证;
(六)配偶方或父母、子女需提取的,除按照以上第1、2项内容提供配偶方或父母、子女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关系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①以上申请材料均为原件,在北海市辖区内购买的现房,不动产权证可提供电子证照;
②提取的有效期限及次数:在《不动产权证书》登载之日起二年内申请办理,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两年内提取次数不超过两次。其中,如属缴存人及配偶两次以上(含两次)购买同一产权自住住房的情况,仅认定为一次购房行为;
③提取额度: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不含贷款);
④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可在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中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
⑤需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三、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注:以上时限不包括依法调查核实所需时间。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部门规章:《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
六、咨询与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9-3960631
投诉电话:0779-3087055
七、办理地址和办公时间
办理地址1:北海大道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7—40号窗口。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办理地址2: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大道电信大楼合浦县政务中心四楼。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办理地址3:南康镇朝阳大道172号(原南康汽车站)铁山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18号窗口。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办理地址4:北海市海城区涠洲镇双拥路5号广西农村信用社内。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下午17:00。
八、网上申请途径
通过下述网址进入:
http://bhzfgjj.gjj.beihai.gov.cn/netface/login.do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