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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的通知

2025-02-26 11:48     来源: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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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服务效能,切实与公安、民政、税务、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所涉及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贷款发放等业务重新梳理整合,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高效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事项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

二、事项范围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所涉事项均实行动态管理,可及时更新调整内容: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查询、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

三、办理条件

(一)人员条件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提供有效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4.申请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

6.同意在贷款期间,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留存6个月的缴存额(此项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当年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比例情况而定);

7.申请贷款时公积金缴存剩余时间不能少于一年;

8.申请贷款所需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公积金中心的规定和要求。

(二)事项办理条件

1. 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1)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的房屋交易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交易主体资格。以下情形不得进行房屋网签备案:买受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买受人和出卖人不具备购房、售房条件的。

(2)办理房屋网签备案的房屋,应具备相应的交易条件。以下情形不得进行房屋网签备案:新建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的;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的;政策性住房未满足上市交易条件的;按政策限制转让的;属于禁止抵押范围的。

房屋网签备案系统应通过与自然资源、公安、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监管、税务、市场监管、统计等部门联网,通过人脸识别、信息共享等手段,自动核验交易当事人和房屋是否具备房屋网签备案条件。

2. 办理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贷款

缴存人购买首套或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一件事”。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一件事”时,必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一件事”。

3. 办理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房地产交易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 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税费申报。

四、申请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一件事”申请表;

(二)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三)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等;

(四)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及首付款票据;

(五)不动产预告登记证(不动产权证书);

(六)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证明;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贷款审批所需资料;

(八)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或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提供《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说明:线下办理时,若能通过信息共享实现联网核查的,不需服务对象提供该项纸质材料。

五、业务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移动端或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积金信贷窗口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一件事”申请表及申请材料。

(二)受理

各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补正材料或根据申请人意愿采取容缺受理、承诺审批;对不符合 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原因。

(三)办理

各部门对推送的材料进行查收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办结。

(四)结果反馈

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向申请人推送办理进度,包括未办结、已办结等状态,申请人可自行在平台查询打印办理结果表单。

六、办结时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承诺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其中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贷款审批承诺办结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

七、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号码:0779-3087051、3087053

现场咨询方式:北海大道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41 - 45号窗口。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常见问题解答

一、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类型是什么?

答: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已经完成网签备案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后,如何办理后续贷款面签等手续?

答: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后,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将电话联系申请人确定办理贷款面签的服务网点,申请人须在约定时间前往服务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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