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
为进一步规范征信异议处理工作,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现公示征信异议受理要件及受理渠道。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认为我中心采集、保存、提供的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向我中心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一、征信异议受理机构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稽查科)
二、征信异议处理业务流程
(一)本人提出异议申请
本人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存在异议信息的个人信用报告;
3.填写完整的《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
委托他人代理提出异议申请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存在异议信息的个人信用报告;
3.《个人征信异议申请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或公证授权委托书;
4.填写完整的《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三)征信异议的核查和回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受理有效异议,对确实存在错误、遗漏的征信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处理,并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向异议申请人书面反馈异议处理结果。
三、受理地点及时间
(一)受理地点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65号窗口法规稽查科,联系电话:0779-3087055)
(二)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2.《个人征信异议申请授权委托书》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