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中心2021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2021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09454.63万元,完成自治区住建厅业务考核指标的110.77%,同比增长16.31%。截至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566443.38万元,同比净增86903.34万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466479.62万元。
2021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22551.29万元,同比增加1447.1万元,增长1.19%,提取额占当年归集额的58.51%。截至2021年末,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900036.24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2021年,全市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836户103208.6万元,分别同比减少386户、15196.3万元,下降11.98%、12.83%,完成自治区住建厅业务考核指标的108.96%;个贷率94.72%。回收贷款本金36576.05万元,同比增长8.59%。逾期贷款80.46万元,逾期率0.15‰,低于自治区住建厅业务考核指标0.5‰风险控制线。截至2021年末,全市累计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816338.92万元,支持31461户职工家庭购建自住住房;贷款余额536524.84万元。
三、资金运作及增值收益情况
2021年,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日常业务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我市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年末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余额为50550万元,国家债券余额为0元,不仅确保了资金安全,还取得了良好的效益。2021年,住房公积金实现各项业务收入18496.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93%;支付各项业务支出8994.77万元(主要是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占总支出的86.88%),比上年同期增长19.54%;当年实现增值收益9501.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31%,增值收益率为1.8%。根据财政部及自治区、北海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当年实现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附件:
1.资产负债表
2.增值收益表
3.增值收益分配表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3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