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的规定,现将中心2022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情况报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2022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29905.34万元,完成自治区住建厅下达年度考核指标的104.54%,同比增长9.76%。截至年末,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655704.53万元,同比净增89261.15万元,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696384.96万元。
2022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40644.19万元,同比增加18092.9万元,同比增长14.76%,提取额占当年归集额的61.17%。截至年末,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040680.43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2022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216户、贷款金额79049.8万元,同比减少620户、贷款额减少24158.8万元,降幅分别为21.86%、23.41%。收回贷款本金48001.84万元,同比增长31.24%。逾期贷款75.16万元,逾期率0.13‰。截至2022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总额为895388.72万元,累计支持33677户职工家庭购建自住住房;贷款余额567572.80万元,个贷率86.56%,超出年度考核指标的1.56个百分点。
三、资金运作及增值收益情况
2022年,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日常业务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北海市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年末住房公积金定期存款余额为71749.72万元,国家债券余额为0元,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效益。2022年住房公积金实现各项业务收入21341.9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8%;支付各项业务支出9994.94万元(主要是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公积金利息,占总支出的91.30%),比上年同期增长11.12%;当年实现增值收益11346.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42%,增值收益率为1.84%,超出年度考核指标的0.343个百分点。根据财政部及自治区、北海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当年实现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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