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建保〔2025〕21号
铁山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北政办规〔2022〕1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市公有住房管理中心对上报的第一批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材料进行综合审查,你辖区有1户申请家庭符合市本级待售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房)购房条件,已通过综合审查,名单详见附件。
以上申购家庭信息已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告”栏目和微信公众号“北海住建”上公示,公示期间(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6日)无异议,按管理规定通过综合审查的申购家庭已获得市本级待售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房)购房资格。请你单位按管理要求向该申购家庭发放《北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按户建立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登记档案,统一管理辖区申购家庭档案材料,并请通知该申购家庭参加后续的抽签选房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北海市本级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综合审查家庭名单(第一批)(铁山港区1户)
2025年3月10日
(联系人: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203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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