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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局于2026年3月4日组织专家组,会同同级农业、林业、水利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对北海市备用(第二)水源工程项目(合浦段)地下管道铺设作业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开展竣工验收,现将该项目的土地复垦验收结果公告如下:
一、土地复垦项目基本情况
北海市备用(第二)水源工程项目(合浦段)地下管道铺设作业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位于广西北海市合浦县,涉及石湾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钦廉林场、廉州镇、党江镇,项目区有村级公路通达,交通便利。本项目临时用地批准用地面积为56.9783公顷(折854.68亩),主要用于建设北海市备用(第二)水源工程项目(合浦段)地下管道铺设,总占地面积115.9535公顷,由于本项目主要为地下管道铺设作业,边施工边复垦的施工组织,在开挖施工期限内已完成复垦面积为58.9752公顷,以及转为建设用地和未使用部分无需复垦,故其面积不计入本次复垦验收面积之中,应完成复垦验收总面积56.9783公顷,其中应完成复垦各类土地面积:水田42.5197公顷、旱地6.2251公顷、果园0.3917公顷、乔木林地3.2585公顷、竹林地0.8978公顷、灌木林地0.0592公顷、其他草地0.7166公顷、农村宅基地0.0657公顷、坑塘水面1.7814公顷、养殖坑塘0.4179公顷、可调整养殖坑塘0.4751公顷、内陆滩涂0.1597公顷、设施农用地0.0099公顷。因此本次仅针对北自然资批〔2023〕32号文件批复的地下管道铺设作业临时用地56.9783公顷进行验收。
二、土地复垦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该项目于2025年5月1日开工,2025年11月30日完工。
(二)项目任务完成复垦情况
该项目完成复垦总面积56.9783公顷,其中水田42.5197公顷、旱地6.2366公顷、乔木林地3.0828公顷、灌木林地0.1217公顷、其他草地0.1333公顷、工业用地0.1553公顷、城镇住宅用地0.0322公顷、农村宅基地0.2366公顷、科教文卫用地0.0855公顷、公路用地0.6929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0.0106公顷、农村道路0.2997公顷、坑塘水面0.6389公顷、养殖坑塘1.5612公顷、内陆滩涂0.1535公顷、沟渠0.4867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910公顷、设施农用地0.4401公顷,土地复垦率100%。
(三)项目完成建设任务情况
本次复垦的主要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表土回覆工程、生物化学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等工程。
(四)项目土地权属管理
项目区土地权属人为党江镇九坡村委会、流星村委会,廉州镇插龙村委会、大江村委会、廉西村委会、泮塘社区居委会、杨家山村委会,石湾镇浜岳村委会、清水村委会、石湾村委会,大白水库、国营钦廉林场所有,土地权属清楚,界限明确,无土地权属争议。
(五)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处理意见
1.补充完善耕地质量评定材料;
2.补充完善验收材料;
3.建议对复垦耕地加强土壤改良、增加有机肥和做好管护;
4.按照专家和有关部门代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验收结论
北海市备用(第二)水源工程项目(合浦段)地下管道铺设作业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经验收组现场踏勘和查阅竣工资料,验收组一致认为:该复垦项目基本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和签订合同地类完成了复垦工作,恢复种植条件,地块较平整,工程投资得到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基本合格,工程竣工资料完善,对该土地复垦项目原则同意根据存在问题和专家建议整改完善后通过验收。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天以内,即2026年3月4日-2026年4月3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北海市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我局接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会同同级林业、水利、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核查,形成核查结论反馈相关土地权利人。异议情况属实的,将向土地复垦义务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地址:北海市四川南路73号北海市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536000
电子邮件:bhgtjdkk@163.com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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