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北海市海城区第三小学关于北海市海城区第三小学规划及建筑调整方案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对该设计方案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现将上述规划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进行公告如下:
海城区第三小学项目位于中山路以南、北京路以西,项目用地面积15950.3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小学),项目于2012年8月办理规划手续。
为满足学校的教学使用需求,建设单位拟拆除用地内的4#教学楼、至臻楼、至能楼,在原址建设一栋四层综合教学楼。具体内容详见北海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告期限为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23日。公告结束后我局拟组织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如需参加听证,请于公告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四川南路73号北海市自然资源局,邮编:536000,电话:0779-3207304)。
网站地址:
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rzyj/
特此公告。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图、综合教学楼效果图
北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