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综合保税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群团工作。
(二)根据综合保税区(含A 区和B 区,下同)总体规划编制综合保税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研究制定综合保税区的行政管理规定。
(四)负责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工作。
(五)审定综合保税区内的投资项目,并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备案。
(六)负责综合保税区内土地的统一开发。
(七)负责综合保税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综合保税区国有资产的监督或运营管理工作。
(九)负责综合保税区的财政、建设规划、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十)根据权限负责综合保税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合同、章程的审批,负责保税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等经济事务的管理。
(十一)按照权限管理综合保税区内社会事务。
(十二)协调和协助海关等部门在综合保税区的相关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北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西北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大楼
邮编:536000
邮箱:bhckjgq@163.com
电话:0779-3928039
传真:0779-3928000
网址:http://xxgk--beihai--gov--cn-fb21f64751.zipv6.gxzf.gov.cn/bhzhbsqglwyh/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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