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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综合保税区A区自建厂房租赁新项目入区相关物业服务流程

2024-10-25 10:00     来源:北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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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综合保税区A区自建厂房租赁新项目入区须知


一、根据管委会领导及招商局与企业洽谈,物业公司就双方协商事宜,拟签订《厂房租赁合同》,进驻企业必须足额缴清厂房租赁押金,甲方收到押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厂房按现状移交给乙方,双方签订移交证明、《物品移交清单》及房屋钥匙。

二、新进驻企业因生产需要对厂房作布局调整并装修的,必须上报装修方案,经批准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文明施工约定》并交纳10000.00元装修押金(注:装修押金在装修过程不违反文明施工约定,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方可施工;另外,装修垃圾由企业自行清运出区,如企业不自行处理的,由物业公司雇人代为处理,费用从装修押金扣除予以支付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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