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海市名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5025522895512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柯于友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北综执专一罚〔2020〕303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
违法事实 | 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25日,北海市名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经查实的有吾悦广场211号商铺、汇景花园B区215A商铺、天立国际11-2-1903住宅等11个装修装饰工程,所承揽工程实际履行合同价款总计为1466668.52元。 |
处罚依据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2020年10月20日,北海市住建局转来《涉嫌违法线索移送书》,内容反映:北海市名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情况下承揽装修装饰工程,涉嫌违法。经查,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25日,北海市名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经查实的有吾悦广场211号商铺、汇景花园B区215A商铺、天立国际11-2-1903住宅等11个装修装饰工程,所承揽工程实际履行合同价款总计为1466668.52元。本机关于2021年1月25日向你们依法送达了《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北综执专一告〔2020〕3032号),该公司未提出陈述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对你公司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行为予以取缔,并处人民币叁万叁仟柒佰叁拾叁元叁角捌分(¥33733.38)罚款;(二)对你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柯于友处人民币壹仟玖佰玖拾元贰角柒分(¥1990.27)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3.57236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29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2-01-29 |
处罚机关 |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500MB1980987N |
数据来源单位 | 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50500MB1980987N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