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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 题: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北政发〔2023〕1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7日 |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为全面推进健康北海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实现健康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北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健康北海2030”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推进健康北海建设,打造高水平健康之城
(一)发展基础。
1.“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时期,北海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各项卫生健康工作,持续实施健康北海行动,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推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群众健康需求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十三五”规划总体目标基本实现,规划目标与各项指标任务基本完成。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80.07岁,高于广西平均水平;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0/10万,控制指标完成情况排在全区第一;2020年与2015年相比,婴儿死亡率从4.43‰下降到3.4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6.3‰下降到4.88‰。主要健康指标持续优于全区平均水平,位居全区前列。
2.主要进展及成效。
(1)全面推进健康行动,取得良好效益。
一是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工作和活动。北海健康素养水平
从2018年的11.4%提升至2019年的16.75%和2020年的19.86%,健康素养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构建市一级青春健康基地,积极开展青春健康教育。二是广泛而深入推进全民健身行动。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7%,城乡居民(不同年龄段)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0.86%以上。三是全面开展控烟工作和活动。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全面禁止烟草广告,15岁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持续下降。四是统筹改善健康环境,城乡环境显著改善,病媒生物防制不断强化。2021年1月全国爱卫会正式命名北海市为“国家卫生城市(2018—2020年周期)”,北海市成功荣获国家卫生城市荣誉。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医联体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医联体37个,紧密型医联体已达8家。县域医共体乡镇卫生院参与率91.3%、县域就诊率达94.17%,均超过自治区要求的90%以上达标率。二是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开展现代医院管理示范创建工作,全市完成了13家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医院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三是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和全科医生激励扶持政策。在全国率先落实乡村医生“六险”保障制度,365个定点村卫生室实现医保直接结算。四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稳步推行。截至2020年,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已达到100%。引导医共体内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五是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医疗费用增幅和药占比进一步降低,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大力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目前,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政府办村卫生室实现100%全覆盖,均已达到政策要求。六是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制机制,综合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促进医疗卫生行业规范管理,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逐步加大。
(3)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卫生服务利用水平大幅提升。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三级医院3所、二级医院1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个、乡镇卫生院23所;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10225张、卫生技术人员数为13153人、执业(助理)医师数为4443人、注册护士数为5934人,与2015年相比,增幅分别达到27.57%、45.05%、35.58%、58.83%。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卫生基本建设项目共28个(不含村卫生室),其中25个已建成并投入使用,4个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市重点卫生项目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总资产不断增长,2020年卫生系统固定资产总值累计为220574万元。目前23个乡镇卫生院、334个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全部达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由2015年的930.1万人次增加到2019年的997.9万人次,平均增长速度为7.3%。居民年平均就诊次数由5.72次提高到5.87次。住院量由23.88万人次增加到28.6万人次,增长了19.76%。居民年住院率由14.69%提高到16.82%。
(4)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进一步增强,传染病防控和慢性病防治扎实推进。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40元提高到2020年的74元,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获全区第2名。无甲类传染病报告,狂犬病、细菌性痢疾等乙类传染病控制在低发水平。全市可免性疾病控制在常态水平,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无麻疹疫情发生。推广宫颈癌疫苗、水痘疫苗等二类疫苗使用,预防与控制麻风病、性病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以县为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饮用水安全监测实现全覆盖,国家和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完成率达100%。艾滋病防控工作保持全区防治效果最好水平,建立健全了覆盖全市的宣传干预、监测检测、医疗救助等艾滋病防治体系,全市的艾滋病流行态势继续得到稳定控制。坚持做好癌症防治工作。北海市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84.90%,Ⅱ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83.83%。慢性病、食源性疾病的防控工作有序推进,无较大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报告。组织对特定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免费体检,体检人数达5万多人。继续推进新生入学结核病筛选和耐多药救治救助政策,结核病五项重点指标(肺结核患者登记管理率、耐多药患者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新病原学阳性患者肺结核耐药筛查率、利福平耐药患者纳入治疗率、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位居全区前列,两次进入红榜。规范做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北海市累计录入国家严重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的在册患者8394人,患者报告率5‰,患者管理率93.89%,以上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要求。
(5)妇幼健康服务成效明显,完善人口服务管理。
率先在全区实施免费羊水染色体产前诊断项目,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全区领先水平。全面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拓展婚检中的地贫检测项目,并实现地贫基因诊断和产前诊断费用全免。全市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补助率和产前诊断补助率达100%,重症地中海贫血胎儿医学干预率95%。持续实施母婴健康“一免二补”幸福工程,建设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开展“三病”母婴阻断工作,实施“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创新孕产妇健康管理模式,实施孕妇基层建卡制度,建立基层首诊、分级服务、分流转诊的妇幼健康服务。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生育水平变动符合预期。202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5.92%,基本与广西持平。
(6)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成果。
组建了一支国家(海上)紧急医学救援队,海(水)上紧急医学救援体系不断完善;打通航空紧急医学救援通道,初步实现海陆空“三维”立体化救援模式。妥善应对处置登革热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顺利完成“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巡赛北海赛段及自治区成立60周年卫生应急保障工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北海市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统一决策部署,防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北海市疫情防控救治工作获得了中央检查指导十九组肯定。派出医疗队驰援武汉新冠肺炎救治工作,驰援武汉的“国家(海上)紧急医学救援队”荣获“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7)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加快中医馆建设,提升基层中医服务水平。2020年,每万人口中医民族医床位数为6.62张,每万人口中医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数为4.77人,93.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00%乡镇卫生院和10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3项指标高于广西平均水平。新冠疫情发生后,积极开展中医药治疗新冠肺炎患者工作,使用中医药参与救治率超过90%。市中医医院创建成为中医外治示范基地,积极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市中医医院获批设立为第五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8)卫生健康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一是实施“名医工程”。柔性和全职引进国内外知名专家72名,建立院士工作站1个、引进4名院士进站工作,成立名医专家工作室7个。注重本土医疗人才的培养和选拔,遴选出100名左右技术骨干作为后备力量进行重点培养,评选出5名“北海名医”,在临床资源配置、科研条件配套、团队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二是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卫生人才队伍。积极开展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等项目,初步实现了每个乡镇卫生院均有全科医师(助理)的阶段性目标。截至2020年底,全市每万人口拥有2.81名全科医生。“十三五”期间,北海市共培养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专)科生161名、住院医师和助理全科医生237人。
(9)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顺利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完成整合。如期打赢基本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役,解决全市8576名因病致贫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所有因病致贫人员全部实现脱贫摘帽。截至2020年12月底,北海市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救治率100%,“慢病签约服务”救治率99.99%,“重病兜底”救治率100%。符合政策贫困人口参保率100%,符合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救治12790人次,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93.55%;门诊特殊慢性病救治17940人次,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86.82%。扩大大病救治范围,按照自治区部署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增至30个。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签尽签。健康扶贫成效指标完成情况位居全区前列。
3.北海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将发挥重要的社会引领和支撑作用,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伴随着多重健康问题叠加带来巨大压力,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卫生健康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人口变迁结构等要素的变化,卫生健康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等形势变化,“十四五”期间北海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将面临新的形势、挑战和问题。
(1)健康北海建设落实任务艰巨。
目前,“三医”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仍待增强。“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和“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的保障力度弱,协同改革的工作机制不够紧密,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未有效建立,重点难点的问题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健康环境的营造和健康行动的落实仍需进一步加强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全行业、全人群积极参与。“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供需矛盾凸显。
(2)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平衡。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与全区前列水平相比均还有一定差距。卫生资源布局结构不平衡。从纵向来看,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尤其是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缺乏,难以满足分级诊疗工作开展的需要;从横向来看,社会办医疗机构卫生资源与公立医疗机构的差距明显,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3)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尚不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尚不完善。
一是疾控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目前,疾控机构存在高学历、高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年龄结构老化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疾病防控能力的提升。基层招录专业对口人员比较困难,许多优秀人才引不来、留不住。二是群防群控社会意识和氛围有待提升。公共卫生的价值尚未得到社会各方共识。各方对于公共卫生重要性感知度和认识度不强,“医防”融合不够。三是尚未建立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卫生应急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的定位、职责未能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对机制体制有待完善。应急信息化建设不足,缺乏多部门联动的信息互联系统。
(4)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尚不完善。
在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与人工智能应用、互联网医院建设运行等方面尚未形成系统化体系,需加快探索完善。北海市卫生健康各业务系统之间相对独立,没有紧密的联系和承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缺少信息互通互联,机构间的信息交换网络尚未形成,导致众多“信息烟囱”、“信息孤岛”,无法适应大数据时代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求。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进医药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保障人民健康的总体目标,加快推进健康北海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主线,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风险防范,更加注重资源下沉和整合协作,更加注重质量提升和均衡发展,更加注重中西医结合,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实施健康北海行动,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建设新时代富强、开放、生态、文化和幸福北海提供坚实的健康支撑。
(三)基本原则。
党建引领,全面发展。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卫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将党建与卫生健康工作深度融合,为全面推进健康北海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健康优先、人民至上。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公益性导向,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预防为主,中西并重。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落实疾病三级预防策略,强化医防融合。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推动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完善中西医协作机制,探索中医药服务新模式。
提升质量,促进均衡。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增加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实现发展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深化改革,系统整合。围绕卫生健康领域改革关键问题和群众迫切需求,找准改革突破口和体制创新着力点,加强制度创新,推动模式转变。强化全局谋划、战略布局和系统联动,强化“三医联动”和系统集成改革。
价值导向,数字赋能。以人为本,推动价值导向的卫生健康体系转型。强化数字化改革赋能增智力量,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驱动价值医疗,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增强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四)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初步建立医防协同、运行高效、系统连续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民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岁,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城乡居民享有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具体目标。
——主要健康指标保持优于或达到广西平均水平。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保持优于或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水平位于广西前列。卫生资源拥有水平位于广西前列,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药师(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等五个指标逐年增长,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指标的发展速度高于或接近广西平均增长速度。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面提升疾病防控能力;构建科学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预警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水平。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结构。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作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与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中医药与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度融合,服务水平与质量显著提升。推进中医药和现代科学相结合,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人民身心健康素养明显提高,健康北海行动取得突出成效。居民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改善,健康素养不断提升,健康危险因素有效控制,健康环境积极改善,重大慢性病、传染病等疾病得到有效控制,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五)主要指标。
北海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领域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指标
属性
健康
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 岁 80.07 81 左右 预期性
2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 岁 —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3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0 ≤14 预期性
4 婴儿死亡率 ‰ 3.40 ≤5 预期性
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4.88 ≤6.3 预期性
6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3.12 ≤15 预期性
7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0.86 91.5 预期性
健康
生活 8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8.76 25 预期性
9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8.7 40 预期性
10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23.3 预期性
健康服务 11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张 5.5 6.9 预期性
12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2.45 2.94 预期性
13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人 3.2 3.9 预期性
14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人 2.81 4 约束性
15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人 0.42 0.54 预期性
16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 >85 预期性
17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90 约束性
1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 94.62 ≥90 约束性
19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个 1.8 3 预期性
(2021年)
20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约束性
21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100 100 预期性
健康保障 22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 — 27左右 约束性
23 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 64.43% ≥80% 约束性
75.41% ≥70%
健康产业 24 健康服务业总规模 亿元 — >357 预期性
二、强化健康政策导向,全面推进健康北海行动
(一)加快推进健康北海建设。
深入实施《“健康北海2030”规划》,全面推进健康北海行动。建立全市健康促进政策体系,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健康北海行动。构建涵盖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优化健康服务能力,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改善健康生产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具有北海地方特色的健康文化。建立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区健康服务体系,构建健康型社区、健康型家庭。全面探索健康城市、健康县(区)、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单位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鼓励引导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健康北海”建设活动。实施健康促进计划。加快健康县区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健康县区不低于75%。进一步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二级以上医院中健康促进医院比例不低于50%。
(二)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推广、疾病预防控制等专项行动,积极打造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人群,全面预防、控制和消除健康危害因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为重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控烟履约,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卫生健康单位、无烟学校。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努力构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
(三)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不断提高健康管理能力。同时,加强医务人员健康教育能力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促进与教育基地的建设发展。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建立健全健康科普资源库,建立全媒体协同、线上线下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健康科普工作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中小学普遍开设体育与健康教育课。探索建立一批健康科普基地。围绕高发慢性病、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安全与急救等重点领域开展健康教育,针对不同重点人群开展差异化健康教育,提升居民健康素养。
(四)加强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坚持多病共防,进一步加强流感、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分析研判,统筹做好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有效防控霍乱、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市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实施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降低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风险。持续推进麻风病、性病防治工作,做好麻风病、性病防治知识宣教。完善乙肝综合防治服务模式,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健全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全面加强结核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体系,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实现及早发现并全程规范治疗。加强对埃博拉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症、疟疾等境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传播。强化寄生虫病、饮水氟中毒、碘缺乏病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
(五)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和伤害预防干预。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完善市、县、乡三级慢性病防治工作网络,逐步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体系,强化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规范开展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以及意外伤害等社区综合管理和主动干预服务。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加强交通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倒。
(六)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促进心理健康。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援助热线建设。加强抑郁症、焦虑障碍、睡眠障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推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多渠道管理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
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完善心理健康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逐步健全和完善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市、县(区)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满足精神病人治疗、管理以及人群心理干预与心理健康指导需要。进一步推动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健全全市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心理健康促进服务网络。
(七)推进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把健康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推进卫生城镇、卫生单位、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以及城镇环保设施建设工程。按部署积极开展“美丽广西·幸福乡村”活动,扎实抓好农村改厕工作和人居环境整治。遵循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理念,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科学开展森林抚育、林相改造和景观提升工程,优化森林康养环境。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溺水、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
(八)持续深化爱国卫生运动。
推进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深入推进自治区卫生城镇创建,广泛开展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和健康细胞(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建设,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完善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推行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建立完善农村村庄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学校、旅游景区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建设和管理水平。
创新社会动员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紧密结合,促进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相融合,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推广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专栏1 健康北海建设
1.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加强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康科普资源库、健康知识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推动市、县、乡三级健康巡讲队伍建设;实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健康素养促进、健康知识进万家、烟草控制等项目;开展健康县区建设。
2.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促进。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支持市级精神病院、县级精神专科医院、县级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服务中心建设。
3.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示范创建工作,制定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结合北海饮食、旅游地方特色,鼓励开展营养食堂(餐厅)、营养家庭及其他合理膳食品牌评比、授牌活动。
4.食品与营养服务能力提升。深入实施《北海市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强化营养服务能力建设,开展重点人群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和营养干预。
5.全民健身。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6.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厕所革命;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效防控媒介传染病;推进自治区级健康城镇创建。
三、构建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一)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完善群防群控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架构。健全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以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理顺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优化完善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提高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能力,加强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建设,分级分类组建疾控应急队伍。
(二)强化基层和医院公共卫生责任。
健全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强化和明晰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推动村(居)民委员会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行政管理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公共卫生人员占比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数的25%。将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加强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提升基层公共设施“平急”转换能力,构建“平急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
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岗位设置,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制定医疗机构(医联体)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夯实医防协同的基层基础。提升社区公共卫生人员服务能力。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探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参与医联体工作,推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建设发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巩固和扩大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以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推进基层医防融合,实施城乡社区慢性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
(三)提升综合监督执法能力。
全力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三级卫生监督执法及协管网络,配齐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监督综合执法能力,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统一规范、公正文明的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加快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化建设,通过“互联网+监管”、“信用中国”等平台实现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构建“信用+综合监管”模式,衔接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审核制度等核心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北海市的执法机构改革任务。
(四)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能力。
建立完整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信息化建设,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和防治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康复能力。加强职业人群健康教育,继续推进市、县两级职业病防治网络建设。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补齐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和车辆短板,配齐监督执法装备,督促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护主体责任。
专栏2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建设工程。支持未建、无独立和未达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建设支持加强核辐射医学救援及职业病救治能力平台;支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治、慢性病综合防控、艾滋病、精神病防治能力建设。投建方舱实验室、移动实验室检测车。按照标准配置相关设备,提升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
2.职业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提升尘肺病、职业中毒等重点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
(五)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完善多部门、跨地区、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等环节的体制机制。将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和社会专业力量纳入统一调度体系,优化多力量应急处置指挥机制。
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加快构建智慧化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多渠道监测、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等机制。加大重点场所监测力度,开展高危人群疫情监测追踪。加强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及培训演练。加强气候变化影响下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制度建设,强化灾害综合风险形势会商研判,提升多灾种、灾害链风险综合监测评估预警能力。
提高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市、县120急救体系,拓展航空紧急医学救援范围,构建“陆海空”立体化医学救援网络。加强事故灾害应急医学救援力量建设,强化突发自然灾害、灾难事故、传染病、烧伤等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突发事件防控队伍,鼓励建立县级综合应急分队,引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应急医疗队。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充足的120救护车,推动医疗转运、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高效衔接,畅通危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不断完善国家(海上)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推进海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打造2小时紧急医学圈,提高海上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水平。推进应急救援远程医疗服务,扩大救援对象和覆盖范围,加强与海事、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联动实战,提高海上遇险人员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加快5G、区块链等技术在公共卫生应急领域的应用,构建信息采集移动终端,实现卫生应急信息实时报送和查询。加强多源数据整合,推进精细化、智慧化管理。
专栏3 公共卫生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1.北海海上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提升建设工程。推动涠洲岛旅游区医院发展。积极推进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加强国际海上医学救援交流工作,搭建国际海上救援平台,更好地发挥广西海上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的作用。
2.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工程。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支撑疫情监测分析、防控救治、资源物资调配等方面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市、县(区)院前急救网络布局;加强公共卫生法律法规预案和监督机制建设;实现卫生应急信息化、智慧化管理。
3.疫情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工程。完善重大疫情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大疫情跨区域联防联控的医疗技术支撑,建设重大疫情跨区域医疗物资储备中心。完善重大疫情市、县、乡镇三级救治网络,加强各区域内医疗机构实施改造、设备配置和机制创新,提高对重大、新发和不明原因传染病的发现、诊断、检测、隔离治疗能力。
(六)提高重大疫情救治能力。
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疫情救治网络,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传染病救治网络,加强定点医院建设,同步规划建设亚(准)定点医院,提高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独立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或发热哨点。加强方舱医院建设和储备,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预留“平急结合”改造空间。全面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加强重症监护病区和负压病房建设,完善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标准,改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硬件设施,强化急诊、重症、呼吸、检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相关专科能力建设,提升综合救治和多学科联合诊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科学确定储备目录,制定储备计划,完善储备制度,合理布局储备场所,完善动态储备、更换和调用机制,满足突发情况下卫生应急处置保障需要。
四、全生命周期保障人群健康,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体系,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采取自建自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创办托育机构。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加快推进托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机构备案登记、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制度。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
探索发展多种路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托育服务网络。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积极挖掘现有资源提供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增设托育班,鼓励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提供家庭育儿指导服务。开创“互联网+托育”模式,搭建家庭育儿共享和咨询平台,提高家庭成员照护能力。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争取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个左右。
(二)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构建覆盖城乡,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优化生育“一站式”服务,充分对接北海市“名医工程”资源,为妇女儿童提供连续、综合、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机制体制创新。积极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持续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进一步提升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将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两癌”筛查等公共卫生项目与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相结合,提升妇幼健康水平。
(三)健全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
持续强化老年预防保健措施。加强老年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治能力,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不断完善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期筛查和失能预防体系。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优化老年人就医环境,加强老年康复医院、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针对现阶段老年人在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建设适老居住、出行、就医、养老、支持老年人融入社会的物质条件和文化环境。强化住(宅)区无障碍通行,加强老年人住宅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满足老年人基本安全通行需求。健全社区生活服务网络,扶持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
(四)加强学生身心健康保护。
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力度,把健康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按规定开展健康教育课程,推广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积极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爱国教育,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培育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以培养学生兴趣、养成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增强学生体质为主线,完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体育教学要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切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五)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残疾人健康服务。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疾病综合防控和健康促进活动,推广大病专项救治模式,逐步提高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服务质量。
维护残疾人健康。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和完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规范服务流程,提供就医便利。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升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质量。建立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工作,做好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
(六)落实国家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释放生育潜力。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育儿假等制度。继续做好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健全人口与家庭发展基层工作网络。
加强人口监测与研判。全面落实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和国家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健全人口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实施人口监测统计、出生信息网上直报制度,加强生育、死亡、迁移等人口变动情况监测。
强化政策有效衔接。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建立定期巡访制度。
专栏4 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工程
1.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整合基层公共服务阵地,推动村(社区)建成一批普惠托育机构和单位工作场所的托育点。创建一批示范性托育机构。
2.妇幼健康保障工程。提供妇幼全生命周期基本医疗保健优质服务,持续实施母婴安康计划、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国家免疫规划,早诊早治宫颈癌、乳腺癌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生殖健康关爱行动。积极开展婚前医学保健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
3.老年健康服务重点工程。开展老年人关爱项目试点,创建老年友好型示范社区。推进医养结合,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等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综合性康复养老机构。
4.学生健康发展工程。每年开展“三减三健”知识讲座(培训),积极举办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组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专家委员会,管理和指导学生近视、龋病等重点健康问题,继续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将口腔健康检查作为中小学人群年度体检必查项目。针对中小学及高校师生提供专业培训,促进师生的健康水平;委派公共卫生部门协助规划和部署学校卫生工作;调查研究本市师生体质健康状况;开展学生常见疾病预防与矫治;出台文件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五、全方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公众就医获得感
(一)建立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重加强针对老年人、儿童等人群的区域专科专病医疗资源配置,探索建立分层级、分阶段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增加护理服务供给,创新护理服务模式。进一步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覆盖面,延伸护理服务、上门护理服务等。全面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血站服务水平。将血站建设纳入区域卫生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采供血服务能力与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市财政根据血站业务发展需要,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资金,加强血站实验室设备、采供血装备以及固定采血点(屋)的建设,确保能够满足采供血服务需要,提升服务能力。
鼓励社会办医,扶持信誉良好且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高的民办医疗机构做大做强,引进一批高水平、高技术含量、有较大影响力的民办医疗机构。大力发展健康多元化服务,继续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医疗康复、老年护理、健康养生等服务领域,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多元化的需求。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着力补齐短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精神疾病防治等薄弱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基层门诊、急诊急救、住院、检查检验、中医药、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基层机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融合服务。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推进优质资源均衡布局。
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提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危急重症的诊疗能力;落实“优质医疗服务基层行”行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工作,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用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政策。构建“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优质高效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三)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服务供给水平。
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和日间服务,不断优化预约诊疗流程,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提升重大急性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构建严密的医疗卫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常态化开展不合理医疗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临床路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诊疗规范、技术指南,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加强推进合理用药监测,保障用药安全。
(四)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建设一批自治区级重点专科项目,持续加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建设。支持具有良好基础的优势专科不断拓展诊疗方法,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和诊疗效果,形成技术优势。积极吸纳先进的诊疗理念,研究推广MDT、快速康复、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融入专科能力建设工作。在优势学科领域,注重医学交叉领域、再生医学、中西医结合等复合型创新团队建设,在均衡发展基础上有重点地发展特色亚专科;在薄弱专业重点加强临床应用型人才培养,打造高质量的临床服务团队。
专栏5 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落实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抓好合浦县、铁山港区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加强重点学科专科联盟建设。
2.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工程。推进“互联网+智慧医联体”模式发展;规范县级分级转诊制度,建设预约诊疗、临床路径信息系统;完善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
3.基层卫生机构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继续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政策;完善村级公共设施配套,提高村卫生室执业条件。
4.各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工程。完成6家公立医院搬迁、改造和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县级医疗机构基建项目建设,配置医疗设备,重点配备CT、核磁共振、数字化X光机、急救车和巡回医疗车等;加快建设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配置项目、基建项目。
六、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推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大力推进海洋中医药创新发展。
发展海洋中医药健康服务,拓展海洋中医药服务领域,实施海洋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大力弘扬海洋中医药文化,积极推进海洋中医药海外发展。依托北海市丰富的海洋资源优势和独特的地理优势,在生物技术药物产业方面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开发现代中成药新品种、海洋生物药品等。以北海市生物制药产业园区为载体,走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生物医药技术创新道路。构建“中医药向海发展战略创新中心”,以向海战略为导向,以中医药为特色,以北海市中医医院和相关科研机构为技术支撑,构建辐射北部湾地区、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化中医药产学研基地和经贸文化平台。依托北海市中医医院与广西中医药大学合作创建的“海洋中药临床应用研究基地”,开展海洋生物用于中医院内制剂的临床研究以及基于海洋生物的新材料用于医疗检验与临床治疗的研究,重点开展海洋中药医疗机构制剂、海洋中药特色膏方制剂和海洋中药药膳等系列研究,推动北海市海洋中医药创新发展。
(二)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中医医疗机构。鼓励发展中医养生馆、中医养生街区,开展中医特色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加大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提高中医治未病的服务效能,组建中医药专家团队,研究制定区域内慢性病多发病为主的病种治未病干预方案,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推广实施。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丰富中医馆服务内涵,促进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探索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优势的康复服务模式。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依托市中医医院新院区的中医药博物馆和中草药种植园(百草园),打造集展示、科研、教育、纪念、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北海市科普教育基地、广西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助力“健康北海”和“文化北海”建设。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培育机制。依托市中医医院博士后创新基地的建设,吸引中医药行业内外相关学科优秀人才和团队,聚焦海洋中医药重点领域关键问题联合攻关,打造一批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培养一批多学科交叉创新人才。邀请国家级知名专家不定期进行坐诊、讲学和带教,引进和培养一批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加大中医临床等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力度,加强青年人才培养。改善青年人才成长环境,促进中医药青年人才快速成长。开展基层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一批基层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加强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实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培训行动计划,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培训一批“能中会西”的基层医生。
专栏6 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1.海洋中医药发展工程。设立海洋药物标本展示厅,组建北海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建设北海市海洋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中心。依托市中医医院“海洋中药临床应用研究基地”,推进海洋中药科学技术传播和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以海洋中药为特色的向海经济产业发展。
2.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培养工程,建设一批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实施一批中医药优秀人才、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一批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
3.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中医馆以及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推进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工作。
4.强化重点领域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技术方法在养老服务中的推广应用。加强中医儿科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具有中医特色的儿童医疗机构。积极推进中医药技术方法融入现代康复医学体系,鼓励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增加“中医康复服务包”。
七、发展滨海特色健康产业,培育健康服务新业态
(一)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
以北海廉州湾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重点布局区域,发展海洋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园区,开展海洋天然药用化合物合成、海洋药用生物繁育和微生物种质资源研究,加快突破海洋创新药物、生物制品、新型海洋生物材料等关键环节,加快推进在检测试剂、抗肿瘤、抗动脉硬化、阿兹海默症等领域中海洋创新药物的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同时重点开发高端蛋白质、海藻类多糖、维生素类、海洋化妆品等具有区域特色和市场前景的海洋生物制品。积极开发珍珠系列药品、微藻保健品和鲎试剂等为代表的海洋生物制药和生物制剂。
培育领军企业。根据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技术发展趋势,筛选北海市具有一定规模、拥有核心产品或技术、具有良好市场发展前景的大型海洋生物医药企业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北海市海洋生物医药优势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品种、技术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
(二)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
打造滨海特色健康养老产业链。积极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发展集医疗、护理、康复和基础养老设施、生活照料、无障碍活动为一体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积极引进健康养老相关企业,培育一批地域性精品养老品牌,建造一批特色健康养老小镇。实施涠洲岛旅游区医院(二期)及医养结合项目,开发无障碍公寓、度假酒店、健康会所及老年大学等,打造沿海园林式养老院区,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全方位、一站式的滨海特色养老护理服务。建设北部湾滨海养生基地。发挥滨海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建设滨海康复医疗服务中心,提供健康疗养、慢性病疗养、老年病疗养、骨伤康复和职业病疗养等特色康疗服务。建立有一定规模的特色康复中心,建设具备全国一流水平的养生机构、养生保健特色酒店。加强健康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发展健康旅游产业。
创新北海健康旅游模式,推动医疗服务、养生保健、滨海文化宣传等与旅游业多方联动发展,增强特色吸引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多元化的健康旅游业态。积极发展以北海银滩、涠洲岛、金海湾红树林等自然资源为依托的滨海度假养生旅游;推动以北海老城区、合浦汉代文化博物馆等文化遗存为载体的人文健康观光旅游;以涠洲岛横路山村、合浦七里香乡村旅游区等为基础的生态养生休闲旅游。探索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以体检、疾病治疗为主的实体型高端医疗园区,开发和推介一批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和产品。
专栏7 北海健康新业态发展工程
1.健康产业发展工程。发展大健康产业建设,建成包括健康养老产业、健康旅游产业、健康养生产业在内的健康产业体系;继续推动旅游业与医疗康养产业融合发展。
2.健康城镇建设工程。发挥北海生态环境优势和政策优势,建设北部湾国际滨海健康养生城市;发展海洋康养项目,持续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工作。
3.健康养生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医疗专家库、知识库;建设权威健康养生教育平台;培育健康养生科普品牌。
八、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统筹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充和区域均衡布局,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公立医院发展方式、运行模式以及资源配置的转型,为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效能、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引领公立医院发展新形势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创新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治理方式。坚持和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医院决策机制,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人事制度、薪酬分配等运营管理自主权。组建各类专业委员会,为医院科学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可行性论证。
加强特色医疗服务建设。鼓励发展中医特色优势,提高中医综合医院的经费保障力度。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继续实行市本级财政对公立医院药品零差价补助。各医院加强协作,结合实际建设优势专业专科,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促进双向转诊,完善上下联动、增强能力、政策引导等机制,发挥区域优势资源作用,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医联体建设,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服务能力共同提升。继续开展合浦县、铁山港区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试点建设。提升基层承接多发病、常见病和康复治疗的服务能力,建立常态化医联体建设监测机制,有序开展医联体建设情况评估。
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建立健全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机制。扩大家庭医生签约队伍,鼓励二、三级医院、民营机构和退休医生参与家庭医生签约。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重点人群纳入签约服务范围。
推行“乡聘村用”。深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加强订单定向培养人员的履约监管。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加强护士和其他卫生技术人员配置。实行乡村医生管理改革,市财政部门重点解决改革工作资金保障问题,确保乡村医生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稳妥有序推动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进一步壮大乡村医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三)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落实综合监管问题整改,完善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配齐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及执法车辆,有效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治理水平和能力。推动综合监管手段和方式创新,完善以随机抽查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加强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等核心制度,实现卫生健康监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深化相关领域联动改革。
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强化多部门联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等协同改革。探索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推进按人头、按病种等支付方式改革。强化临床路径管理,稳步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带量采购价格协同机制。有序扩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品种范围,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保供稳价,推进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平台和部门协同监测机制建设。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在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增加薪酬总量,落实分配自主权。研究完善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完善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合理保障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进一步完善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
(五)推动区域卫生健康协同发展与交流合作。
秉持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积极推进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深化北部湾经济区、粤港澳大湾区健康领域一体化合作。充分发挥北海独特的区位优势,加强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医疗卫生合作交流,不断促进我国与东盟国家疾病防控和医疗资源共享的交流,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促进共同繁荣发展。
专栏8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医药体制机制改革工程。推进区域医联体和县乡医药服务一体化建设;改革医院管理制度、体系结构、人事薪酬、编制制度,完善健康筹资机制及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2.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开展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工作;加强基本药物临床综合评价体系标准化建设、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健全药品采购监督管理平台。
3.推进乡村医生管理改革工程。实行乡村医生管理改革,市财政部门重点解决改革工作资金保障问题,确保乡村医生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建立健全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管理制度。
4.卫生综合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卫生监督执法办公办案条件,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卫生监督执法机制,推进市级卫生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九、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推进智慧健康北海建设
(一)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
发挥区域优势,提高区域卫生与健康协同创新能力。加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围绕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迫切要求,引导相关领域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提升科研攻关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支持,推进卫生健康科技进步与成果转化。以加快临床诊疗和疾病防控等应用为导向,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研发、临床应用与规范化推广、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等环节的“全链条”创新。统筹推进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技术与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健康医疗大数据以及健康医疗服务管理模式等“全链条”创新。加强多学科交叉,支持技术与产业融合、科技与金融结合。
(二)加强卫生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
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规范的建设和制度管理。推进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制度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等信息系统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规范连接,实现区域内数据整合共享。
加强健康信息标准化平台建设。建成市级统一卫生健康信息平台,持续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综合管理等应用子平台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系统功能。构建信息采集移动终端,实现卫生应急信息实时报送和查询。建立完善远程医疗影像区域信息平台、院前急救指挥调度系统、应急管理公共卫生系统。
强化网络标准化安全建设。完善行业网络安全标准体系。推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制度在卫生健康行业落地实施,研究编制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技术、医疗卫生机构安全能力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识别认定和保护等标准。强化数据安全标准研制。
(三)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协同应用。
积极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培育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健康医疗产业新业态。健全数据采集机制,建立“健康北海”数据资源目录,实现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完善各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与共享机制,实现与智慧政府、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数据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医联体、远程医疗等业务协同工作,实现各医疗机构间诊疗资源双向交互,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四)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创新“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发展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慧医疗,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打通互联网医院和实体医疗机构的数据接口,逐步推动医疗医保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提升医院管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系统,优化智慧医疗服务流程。
加强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监管。建立全市统一的监管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患者就诊信息、诊疗行为记录、用药情况说明、患者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等各项指标进行收集,定期对“互联网+”网络签约医生、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等进行医疗质量评估,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诊疗活动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医疗行为,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
专栏9 智慧健康北海工程
1.智慧健康北海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加快5G、区块链等技术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加强多源数据整合,推进公共卫生领域健康大数据应用,成立智慧健康北海大数据中心。
2.打造智慧健康港湾工程。依托北部湾经济区政策,建设北海智慧健康城。力争建成“互联网+大健康”产业综合体,形成大健康产业港湾医药创新孵化基地。
十、增强人才要素保障,大力实施人才发展战略
(一)持续推进“名医工程”。
持续实施“名医工程”。实行引进与自主培养相结合,培养一批“北海名医”,储备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人才。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名医专家工作室,凝聚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打造国内一流团队。深入与国内外知名医药学会的战略合作,构建长期、高效、稳定、多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北海市名医工程建设提供务实有力的技术和人才支撑。广泛联系国内重点院校、高等级医院的学科主任、知名专家、退休老专家,邀请更多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心脑血管疾病科、肿瘤科、妇产科、儿科、骨科的专家,协助北海市开展项目合作、提供技术援助和进行学术交流。加强与名医专家(团队)的合作,培养更多本土高层次医疗人才,提高本土骨干医疗人才技术与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互联网+名医工程”,建设专家名医工作室,为各级名医传承工作室站搭建科学研究的平台,带动北海医学人才培养,推动优势资源共享。探索专科疾病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创新,连接京东互联网医院已有平台及各名医专家团队,为北海市各大医院和市民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名医服务,建设优质高端医疗资源供给机制。
(二)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制度和政策。
注重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和监督执法人才的培养。切实加强医教协同工作,深化院校教育改革,促进院校医学教育与卫生健康行业需求的紧密衔接,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精神卫生、儿科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感染疾病、重症医学、呼吸、麻醉、院内感染防控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专业学科人才建设。针对性开展老年、儿科、传染病、急诊急救、重症监护、血液净化等相关护理专业护士的培训,注重护理管理岗位人员培训,提升护理科学管理水平。认真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在职称晋升、收入分配、推荐政府特殊津贴、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北海市医疗卫生行业服务。
(三)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
依据国家标准合理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力量配备。建立适应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着力培养能解决病原学鉴定、疫情形势研判和传播规律研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实际问题的人才。加强疾控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岗位培训,提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等核心能力。完善公卫医师准入、使用、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
专栏10 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
1.高端医疗人才培养与重点学科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名医工程”计划,推动北海市医院与国内著名专科医院合作,持续引进国内外医疗卫生人才;开展阶段性学科建设,围绕心脑血管疾病科、肿瘤科、妇产科等专业学科,逐步加强区/市重点专科建设,督促重点专(学)科落实发展计划。
2.医疗卫生人才规范化培训工程。持续健全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
3.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工程。完善北海市医学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北海市医院和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国内知名医院的联系,联合培养北海市医学人才。
十一、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坚持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及时细化完善政策措施。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与健康北海行动同步考核。建立健全规划组织实施责任制,强化指导、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强化规划约束力。
(二)强化部门协同,动员各方参与。
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落实规划实施的相关保障。财政部门加强经费保障和监督,不断完善各项保障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任务落实工作。发挥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调动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村(社区)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引导公众主动落实健康主体责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三)强化宣传引导,发挥示范作用。
完善宣传渠道和平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主抓、基层主责的宣传机制。广泛宣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效和重要性,推动卫生健康政策深入人心。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宣传推进健康北海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做好信息发布,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监督考核,强化规划执行。
各部门按照规划要求,细化落实各项重点任务的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建立督促考核机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完善规划实施反馈与调整机制,增强规划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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