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应当如实填写本人或本法人、组织情况,同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信息(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应当同时提交相关证照。
2.申请人应对所需政府信息尽量描述准确、具体,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人在线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根据“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交,即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4.举报、投诉、咨询、信访、意见、建议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的事项,不予受理。
5.在线申请的受理确认时间:以系统接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行政机关出具受理通知。
6.行政机关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汇总、重新制作等。
7.申请人在线填写提交申请的,行政机关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在线答复,行政机关不再另作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