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读提纲
解读《北海市旅游快艇摩托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编制背景、目的、依据以及主要内容。
二、解读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解读方式
将解读材料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解读时间及安排
在《管理办法》印发的同时在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http: //www.beihai.gov.cn/)公开。
三、解读材料主要内容
(一)制定背景
随着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升级改造完成以及北海旅游业的发展,吸引大批游客观光体验。但我市部分快艇、摩托艇旅游经营主体良莠不齐,经营管理混乱,事故和纠纷矛盾时有发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与全新的银滩显得极不相称。为推动我市旅游领域快艇、摩托艇有序发展,规范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北海市旅游快艇摩托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加强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旅游船艇经营管理乱象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北办字〔202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管理办法》。
(三)框架内容
《北海市旅游快艇摩托艇管理办法》共 26条,分为总则、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 5个章节,主要规定以下内容:
(一)本办法结合我市的实际,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快艇摩托艇经营业者负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治理机制,本办法首先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相关定义。办法将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旅游快艇、摩托艇乘载游客从事观光、娱乐等休闲旅游经营活动纳入管理(第一条);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明确了办法中旅游快艇、摩托艇的定义和管理范围(第二条)。
(二)本办法明确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旅游快艇、摩托艇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办法明确旅游文体部门为全市旅游快艇摩托艇规范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办法还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办法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统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快艇、摩托艇规范经营、安全管理和综合整治等工作,县区。 (第四、第五、第六条)
(三)本办法明确社会主体共同参与治理模式。办法规定居(村)民委员会以及旅游快艇摩托艇所停靠滩涂的权属单位或属地管理部门协助开展总量控制、安全监管等综合治理工作,合理合法引导游客。办法要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其所在区域内的水上旅游经营者履行安全监督义务,办法还鼓励旅游快艇摩托艇经营业者联合成立快艇摩托艇旅游协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第七、第八、第九条)。
(五)本办法对涠洲岛和北海银滩保护范围内的旅游快艇、摩托艇实行总量控制,但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由海洋部门和旅游文体部门根据辖区需求,划定经营水域,确定可航行旅游快艇摩托艇总量,并定期调整和公布。县区根据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标识号牌,对达到总量的水域实行“进一退一”管理制度。景区等管理部门开展控制性管理。(第十、第十一条)。
(六)本办法着重强化旅游快艇、摩托艇经营业者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办法细化了规范经营、风险控制、人员要求、安全制度建设等方面要求。水上旅游经营主体应当对经营服务项目实行明码标价,按照有关规定为乘客购买相关保险。旅游快艇、摩托艇经营业者应当建立并落实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人员培训机制;根据经营规模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本办法要求摩托艇的操作人员应当通过相应级别的摩托艇项目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还鼓励从业人员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培训。办法还明确了使用快艇、摩托艇从事水上经营活动应当遵守的水上安全规则。 (第十二条至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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