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30日 |
标 题: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北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 |
发文字号:北政办〔2024〕4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31日 |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和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总体思路,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北政办规〔2021〕5号),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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