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年02月05日 |
| 标 题: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北政办〔2026〕2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6日 |
| 效力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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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海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目录》中的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审议。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确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或新增事项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向市司法局提出建议并充分阐明理据。
三、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开展全流程的指导与监督。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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